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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2月30日讯(记者 张晓楠)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我市行政区域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和职工均在申报范围。各类参保企业本次申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缴费基数。
企业参保单位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企业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主要采用在线申报和自助申报两种方式。参保单位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行在线申报,单位人数50人以下的使用“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直接申报,50人以上的使用“年度缴费基数导入”模块申报。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之前,参保单位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888元和4378元执行。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公布之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进行多退少补。
友情提示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3年起,应在每年1月1日至1月19日通过我市税务机关提供的渠道申报年度缴费基数。未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将延用上一年使用的缴费基数,并根据山东省每年公布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标准按规定进行保底封顶。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社保待遇。瞒报、漏报、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将降低参保人社保待遇水平,损害参保人的社保权益。因此,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人社部门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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