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讯,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
标签:
证券时报网讯,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
6月4日上午,铜陵市铜官区三拼三比竞赛活动第三次月擂台赛在该区智慧铜
在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之际,印台区于6月6日在铜川市绿色铸造产业
23国丰债01发布发行公告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向上级反映还是反应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